公告本場新修訂之「茶葉感官品評初級能力鑑定課程及術科測驗內容簡介」及「茶葉感官品評中級能力鑑定課程及術科測驗內容簡介」
一、公告本場新修訂之「茶葉感官品評初級能力鑑定課程及術科測驗內容簡介」及「茶葉感官品評中級能力鑑定課程及術科測驗內容簡介」
以上新修訂內容(含學科測驗題庫)將於明(113)年開始正式實施
二、為配合113年施行新修訂之茶葉感官品評初級與中級測驗內容,爰增加舊制落日條款,針對105~111年參加舊制測驗考生學科筆試合格者,得保留學科成績並於113年以新制術科進行測驗,術科合格者得授予合格證書;如至113年12月31日前仍未合格,114年1月1日起學術科成績不予保留。
發布日期 11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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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