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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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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場南部分場誠徵約僱技術員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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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或大學以上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2.具電腦操作能力(如:Word、Excel、Power Point 等軟體操作)及汽機車駕照者佳。
3具試驗分析工作經驗1年以上或生命科學、農業、化學、食品相關科系畢業優先錄取。

二、工作項目:
1.協助南部地區茶與飲料作物試驗研究與調查。
2.協助分場茶與飲料作物田間及加工作業。
3.協助試驗相關計畫執行、辦理訓練及推廣活動等。
4.協助分場行政等關作業。
5.其他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址:
南投縣鹿谷鄉初鄉村仁愛路255號。

四、聯絡方式:
1.聯絡電話:03-4822059#271科員盧蕙芳/049-2753960#611副研究員楊小瑩。
2.待遇:月酬標準 280 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 37,800元)。
3.⼯作期間:錄取者試用期3個月,經本場考核及格者正式僱用;考核不及格者自試用期滿翌日無條件解僱,約僱期滿得視工作表現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僱(1年1僱)。
4.報名⼈員請檢附下列資料:(1)公務⼈員履歷表(簡式含自述)。(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經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影本。於 113 年 12 月 5 日(以郵戳為憑)前郵寄本場人事室( 326 桃園市楊梅區埔⼼中興路324號 )信封請註明「應徵南部分場約僱技術員」。
5.經檢視應徵⼈員之學歷專長,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
6.本機關甄選作業採公平、公正、公開方式,為維護甄選公平性,擇優錄取,嚴禁各種請託關說。
7.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需本場退還相關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視情況備取1-2⼈,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1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發布日期 1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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