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或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尤佳)。
2.具電腦操作能力(如:Word、Excel、Power Point等軟體操作)及汽機車駕照者佳。
3.具有茶產業相關經驗、專長或證照,自生命科學、農業、化學相關科系畢業,符合「工作項目」需求者優先錄取。
4.具身心障礙者或具原住民族身份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協助茶與飲料作物相關試驗研究計畫執行、化學分析、資料收集、數據處理及其他文書工作。
2.協助茶與飲料作物田間管理與研究調查。
3.協助茶與飲料作物加工後製與試驗分析。
4.協助辦理訓練及推廣活動等。
5.其他交辦事項。(實際工作項目於上述內容中調整分配)
工作地址:臺東縣鹿野鄉龍田村北二路66號。(茶改場東部分場)。
連絡方式:
1.聯絡電話:03-4822059#271科員盧蕙芳/089-551446#223約僱技術員王俊傑或089-551446#270助理研究員潘宣任/089-551446#227助理研究員蕭孟衿
2.待遇:月酬標準 280 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 39,564元,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41.3元,該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調整)。
3.工作期間:錄取者試用期3個月,經本場考核及格者正式僱用;考核不及格者自試用期滿翌日無條件解僱,約僱期滿得視工作表現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僱(1年1僱)。
4.報名人員請檢附下列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述)。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經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影本。
於 114 年 11 月 3 日(以郵戳為憑)前郵寄本場人事室( 326 桃園市楊梅區埔心中興路324號 )信封請註明「應徵東部分場約僱技術員」。
5.經檢視應徵人員之學歷專長,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除面試外,另需電腦文書處理實作(word、powerpoint)測驗,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6.本機關甄選作業採公平、公正、公開方式,為維護甄選公平性,擇優錄取,嚴禁各種請託關說。
7.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需本場退還相關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視情況備取1-2人,候補期間自 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1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