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
114年度堪用公務車1台標售(案號:114-S003,第1次)
標 售 公 告
主 旨:公告標售本機關奉准報廢之公務車1台,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 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一款。
公告事項:
一、本批標售之標的物、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表一。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
訂於 114 年 7 月 23 日上午 10 時 15 分在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公開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二個工作天同時段同地點開標。
三、投標方式:
1.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114年7月17日)起至114年7月22日止,在辦公時間內(週一~五09:00~11:30;13:30~16:30),向本場秘書室(地址:桃園市楊梅區中興路324號)領取或自行至本場官網下載投標須知、投標單、標封等,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於截標時間(114年7月22日17:00分)前郵遞送達本場或親送投標。
2.現場查看請先來電告知,避免臨時到場無人代看而久候(Tel:03-4822059分機232林小姐)。
四、檢附照片供參,惟仍以實地為準,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洽本機關安排現勘(不可試駕)。
五、投標人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應於決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現金、郵政匯票或銀行支票至本場出納繳納或以匯款方式繳納後將匯款單傳真至03-4814300。
金融機構名稱:中央銀行國庫局;
金融機構代號:0000022;
帳號:07511105007000;
戶名: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廢舊物資售價戶
六、本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7個工作日內,自負車輛、機具及人力及其它所需費用,將得標標的清運完成。不得僅載運有剩餘價值之物品,負清運之責並不得異議。廠商如有不可抗力之情形或因機關之因素致不能於期限內依規定作業時,應書面敘明理由,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機關申請延期,機關得視實際情形,酌予延長處理期限。
七、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