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度推動原住民族特色農業升級計畫」開放申請,歡迎符合資格知農民團體報名申請。
為強化原住民族地區農業永續發展,提升栽培管理、加工能量、品牌營銷與智慧農業導入能力,促進部落農產業韌性與就業機會,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度推動原住民族特色農業升級計畫」開始申請,歡迎依法設立經營之原住民族合作社、農民團體及原住民班員比例達80%以上之農業產銷班踴躍申請。
補助額度及收件期限如下,應於期限內郵寄或親送至 24200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北棟 14F 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發展處(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一)經常門計畫:
1、補助額度:總經費至少編列 20%自籌款,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00 萬元。
2、受理期限:自公告日起至 115 年 1 月 15 日止。
(二)資本門計畫:
1、原民會補助型:由原民會審查核定補助計畫者,每案最高補助 40 萬元。
2、共同補助型:經農業部及所屬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核定補助計畫者,最高額外補助總
經費 20%。
3、公告日起至 115 年 9 月 30 日止,採隨到隨審制。
相關資訊請逕至原住民族委員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cip.gov.tw)首頁-為民服務-最新消息-經濟發展下載,如有疑問,請逕洽原民會承辦窗口顏婉娟科員、程雅芳專案人員,電話:(02)8995-3253,電子郵件:fern2734@cip.gov.tw、yy9675@cip.gov.tw。
發布日期 114年12月23日
附件
115年度推動原住民族特色農業升級計畫申請須知pdf
